区分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
区分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
一、防火阀
防火阀,是安装在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的阀门,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设置部位:
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2.穿越防火分区处;
3.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5.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注:
1、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管,在穿越加压送风机房的房间隔墙或楼板处,应安装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3、补风系统在补风机出口处与补风口前设置公称动作温度70℃的防火阀。
二、排烟防火阀
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管道或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的阀门,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其结构形式同防火阀,仅温控释放装置的工程动作温度不同)。
设置部位:
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1、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3、排烟风机入口处;
4、穿越防火分区处。
三、排烟阀(排烟口)
排烟阀是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烟气吸入口)处,平时呈关闭状态并满足漏风量要求,火灾时可手动和电动启闭,起排烟作用的阀门。
排烟阀应用在机械排烟系统中,平时呈关闭状态,火灾发生时,所在的防烟分区的排烟阀开启排烟。
设置要求:
1.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2.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3.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4.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5.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6.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允许排烟量,允许排烟量应按规定计算确定。
7.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